针对“看病用电梯需付费5元”一事,涉事医院广州市天河区吉山社区医院回应称,该要求由医院所在的顺谊公寓制定,且收取的相关资金并不归医院所有。以下为具体回应内容:

- 费用收取方:吉山社区医院表示,就医人员使用电梯需付费的要求由顺谊公寓制定,医院并未收取这笔费用。
- 收费原因:公寓管理方为了避免过多病人使用电梯而影响到正常租户的体验,采取了这种收费方式。但如果有医护人员陪同乘坐电梯,就医人员就不需要承担这笔费用。
- 协商进展:吉山社区医院已经就电梯收费一事多次与顺谊公寓管理方协商,目前双方初步协商完毕,暂定由社区医院每个月向公寓房东支付2000元,来保证看病的居民可以使用电梯。同时,张贴在电梯口的告示已被清理,收费行为也将停止。